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014500858/2019-14952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
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
报来《关于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合资新建印度尼西亚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洪发改文[2019]314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项目
企业自有资金541.25万美元,省进出口银行贷款1262.92万美元。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金公司)已与印尼永恒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资成立印尼洪明实业有限公司(PT.HONG MING INDUSTRY INDONESIA),国金公司占51%股份,印尼永恒集团占49%股份。双方拟在印尼苏门答腊岛明古鲁省明古鲁市工业区建设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加工厂,并按照股比分别出资。
项目占地67.38亩,总投资24807.03万元人民币。其中,修建41546平方米厂房费用6432.22万元(毛料加工车间10898平方米、木材加工车间19973平方米、木炭加工车间8773平方米、办公楼1632平方米等);购置MJ3210型带锯机、双面木工刨床、炭粉搅拌机、等离子切割机等536台(套)木材和木炭加工设备费用7193.51万元;明古鲁省唯一原始森林砍伐证、木材出口许可证等无形资产费用3465万元;铺底运营流动资金7716.3万元。
工厂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原木,年需求量为6万立方,
橡胶木材加工工艺流程为:原料预处理-切片-绉片-造粒-干燥-称量压包-入库,建成后产能规模为年产3万立方橡胶木材。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安厅、南昌海
关、省外管局、省出入境管理局、省进出口银行、省出口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9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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